白癜风能怎样根治 http://pf.39.net/bdfyy/bdfzd/160807/4927619.html (年4月24日广灵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点)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联络站(点)工作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代表经常学习、经常调研、经常走访、经常座谈、经常建议,达到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火起来的目标,特制定本操作导则。 第二章联络站(点)工作保障 第二条人员配备:联络站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名,联络员2名。联络点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联络员1名。 站长(主任)、副站长(副主任)一般由乡镇人大主席或人大专干担任,必要时可吸收履职能力强、热心人大工作、年富力强的代表参与站点的管理及运行。 联络员可由乡村(社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担任。 第三条联络站(点)建设和活动经费从列入县财政预算的代表活动经费中支出,每个联络站每年不低于3万元,每个联络点每年不低于1万元,并专款专用。 第三章联络站(点)工作内容 第四条联络站(点)要以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推动代表履职为工作内容,依法开展代表工作。 第五条联络站(点)要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特征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大力简化表格填写,以简便有效管用、便于操作为原则,推动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联络信息化、活动经常化。 第六条联络站(点)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活动和学习、代表视察检查、人员职责等工作制度。 第七条联络站(点)要推动代表依法履职,推进选民和群众意见处置,即提即研即交即办,做到事事有回应。 第八条联络站(点)要充分利用站点资源,统筹开展接待服务、学习交流、主题活动等工作。 第九条联络站(点)要推动网上接待服务,通过网站或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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