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广灵县年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公告为了缓解我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不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人岗相适、科学配置的原则;二、招聘岗位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计划共9名(男性5名、女性4名),其中县人民法院6名(男性4名、女性2名)、县人民检察院3名(男性1名、女性2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待遇: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广灵县已聘用同类人员待遇执行。三、招聘条件(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广灵县户籍;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不要求全日制;5.年龄为年10月1日以后出生;6.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男性1.68米、女性1.56米及以上。此项条件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报名时执此检验报告方可报名。准备报考的人员请于10月8医院体检科预约检验时间,预约电话,检验费用自理。);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参加反动组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已聘用为我县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的;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见习期内)的,不予聘用。四、招聘程序招聘采取体能测试(报考岗位3、4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试)、笔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在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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