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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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医务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年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广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3.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广灵县年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6.年龄要求为:中专、专科、大学本科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年7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含到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8.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年服务或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名参加新冠疫情防控定向岗位招聘的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工作人员。服务处所须为广灵县各级医疗机构,且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

各类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对应下载打印并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需同时填写《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报名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9.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以上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等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计划、岗位具体要求及待遇

1、本次共医院招聘医务人员15名。其中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4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5名、定向招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6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7号)和《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分别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5名,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岗位6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各自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此两类人员岗位无人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名额自动纳入同类岗位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使用。

为满足招聘需求,对无人应聘的招聘岗位,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岗位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广灵县差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年7月9日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报名考生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相对应的《报名资格审核表》(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审核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具体专业。

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毕业时间证明;、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寄存地证明。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和广灵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援鄂防疫岗位须提供广灵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援鄂防疫编制外聘用医务工作人员证明。同时须提供广灵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用人单位出具的服务处所为广灵县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证明。

(3)报名时间: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7月16日—年7月17日,一般公开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7月23日—年7月24日。

(4)报名地点:广灵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大厅,(永乐街1号)。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招聘报名医务工作人员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程序。

2、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证明资料,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寄存地证明,否则不予通过报名。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定向岗位,在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报名审核表》(见附件4),由广灵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6)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笔试

笔试时间:依笔试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请报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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