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科白癜风医院 http://www.bdfyy999.com/index.html 00 区域位置 目录 广灵概况...................................01 主要招商方向............................02 优惠政策...................................03 重点招商项目.............................04 广灵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05 广灵县招商引资人才选聘方案(试行).......…………………….………………..06 广灵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能......………………………………………07 广灵县十四五发展规划摘要.........08 01 广灵概况 广灵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广灵战国时名平舒邑,属赵国;秦时属代郡;辽统和十三年复置为县,名广灵至今。全县辖5镇3乡个行政村9个社区,人口15.43万人。全境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3.7万亩。其中水浇地20万亩。县境山多川少,地形西高东低,壶流河贯穿县境东西66公里,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7℃,无霜期天,降水量毫米,自古就有“塞北小江南”之称。 战略定位:面向京津冀雄的安全食品生产区、生态涵养保护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数字产业聚集地,鼓励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产业创新、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增效、特色现代农业增质、“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 交通区位:广灵是山西省面向京津冀雄东北大门,地处北京、天津、太原、石家庄、保定、大同、张家口经济圈中心位置。交通便利,高速公路全线贯通,距首都北京公里,距雄安新区公里,距太原公里,距石家庄公里。 农业资源:广灵农作物品种丰富,品质优良,是大同市优质杂粮生产基地、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整体推进县、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首批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中国食用菌优秀主产基地县、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年山西大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获批成立。 工业转型:广灵县坚持走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之路,积极打造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园、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了绿色电力、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一批支柱产业,落地建成了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一批新能源项目,新型化工业进程不断推进,被评为“中国绿色名县”“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主要有高钙石灰石和富镁白云岩“两块石头”,品质好、易开采、数量大,发展水泥建材和镁业得天独厚,是国家科技部命名的国家级镁及镁合金产业基地。 文旅资源:全县有壶流河湿地、白羊峪、汉白玉石林、甸顶山空中草原等自然景观25处,有水神堂、圣泉寺、涧西古民居等人文景观处,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处,年获评“中国最佳康养度假旅游名县”。 生态良好:广灵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7℃,降水量毫米,山青水秀,气候宜人。全县有林地面积20多万亩,湿地3万亩,森林覆盖率18.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天,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最适宜发展康养。 02 主要招商方向 高端装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 健康饮食、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保健食品、医药研发、有机食品。 工艺制作、精密制造、产品包装、轻工电气、服装加工、装配建筑。 现代农业、规模养殖、生态旅游、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03 优惠政策 土地政策:实行灵活的工业用地配置政策,可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方式取得土地。对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符合“指导目录”、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当年完成土地、厂房和设备投资总额50%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5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总部经济:对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资金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和税收奖励。 引资奖励:对引进技术含量高、投资大、效益好企业的中介人给予奖励。 金融支持: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新上项目支持:按县级保留部分税收比例给予奖励。 企业上市及挂牌支持:在上市辅导期给予奖励。 新经济政策:鼓励发展新经济,放宽新经济市场准入,给予研发奖励。 优质服务:实行一站式审批,提供全方位、保姆式、一条龙服务。 特殊优惠:对我县产业转型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特大投资项目和税收贡献高、高新技术型、创新成长型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04 重点招商项目 1.广灵县“本色黄龙”文旅产业项目:招商引资3.5亿元,新建峡谷风光带、峡谷水景观、栈道修建等旅游基础设施等。测算建成后年总收入1.5亿,利润率按60%,静态回收期为4年。 2.广灵县“草石木厂”文旅产业项目:招商引资3亿元,新建避暑山居、自驾车营地、石林景区提升工程、甸顶山绿化和旅游公路等旅游基础设施等。测算建成后年总收入1亿,利润率按60%,静态回收期为5年。 3.广灵县殷家庄古堡旅游开发项目:招商引资3亿元,改造20余处古民居作为“古村民食民宿区”,将殷家庄的明清古街道改造为商业街;配套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智慧旅游平台等。测算建成后年总收入1.2亿,利润率按60%,静态回收期为5年。 4.广灵县长江峪神农仙谷颐养度假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5亿元,建设香炉台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停车场、景点标识、旅游厕所、民俗体验、民宿度假、滨水娱乐、文化教育、非遗展示等基础设施等。测算建成后年总收入1.8亿,利润率按60%,静态回收期为5年。 5.广灵县南村镇白羊峪片区旅游开发项目(三期工程):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观景台、登山步道、山野驿站、亲水平台等景观建设。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6.广灵县5万亩杂粮种植基地及万吨杂粮加工销售产业融合扶贫开发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万元,建设杂粮种植基地5万亩,改造装修车间m2,建成豆类、玉米仁、荞麦米、主食厨房生产线,建设杂粮代储库4幢,达产后杂粮种植基地及加工园区年生产转化杂粮万吨以上。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7.广灵县年生产5万吨食用菌包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8万元,所需资金万元,建设菌包生产车间m2、菌种生产车间m2、食用菌研发中心m2、冷藏库m2、改造养菌恒温库m2,配套4条菌包生产线,配套水、电、暖和道路等。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亿元,利润万元。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8.广灵县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基础一期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66万元,建设占地面积.62m2,规划二路道路宽21m、长m,四路道路21m、长m,八路道路宽15m、长m,十一路道路宽21m、长m,建设桥梁、给水、雨水、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测算投资收益率16.07%,经济净现值.08万元,回收期9.87年,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9.广灵县循环经济园区KV输变电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万元,新建KV输变电站一座及配套设施。建成初期年售电收入1.66亿元,远期可达10亿kWh,年售电收入5.2亿元。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10.广灵县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餐厨垃圾终端处理工程项目:投资6.27万元,建设规模:生活污泥日处理30吨,餐厨垃圾日处理10吨。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卫及计量间、预处理车间、污泥预处理车间及生产设备等。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11.广灵县全封闭高中供热项目:投资万元为全封闭高中建筑面积9m2提供供热。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12.广灵县15MW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投资万元在长青热电院内安装一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13广灵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热管道工程项目:投资万元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铺设供热管道10米及配套设施。可合资建设,采取社会化运营。 05 广灵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和引才引企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现依据《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年版)》(晋政办发〔〕61号)、《大同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广灵县行政区域外企业、个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在本地合资、合作、独资、收购、兼并、无形资产投入等各种方式投资兴办、在地方缴纳国家规定各种税费的独立核算企业。本区域内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本区域新建项目同样享受本政策。 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灵县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重点鼓励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产业创新、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增效、特色现代农业增质、“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等八大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章优化投资环境 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优化办事流程,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凡来我县兴办企业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手续齐全的项目,审批权在本县的承诺期限内全部办结;审批权属于上级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所有上报手续。 设立、公布投资、咨询和投诉受理专线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首接负责制,对投资者的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接访、答复质量,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环境。 建立领导联系制度,重大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机制,由一名县级领导亲自挂帅,实行项目包干制度,认真督办在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包项目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从项目进入我县考察时开始,全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立项并确定建设后,由县委成立专门工作协调指导组,全力推进项目的建设直到投产运营。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寻求国家、省、市政府政策倾斜、资源支持、资金扶持,企业所获上级政策性扶持配套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县政府将依据县级财力为重大项目落实鼓励、奖励及配套资金,维系共赢发展的良好目的。 对外来客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级政府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收费外,任何单位不得对其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第三章土地、财政政策 土地优惠政策 鼓励来县投资项目入驻我县开发区相应的产业园区,凡需自行选址的,县政府将充分保障当前及发展用地需求,用地报批不延误项目建设进度。 对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 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对符合“指导目录”、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当年完成土地、厂房和设备投资总额50%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5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固定资产投资优惠 符合“指导目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且经营期在五年以上的,所需生产厂房县政府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优惠:一是政府代建,35年内企业租用,3-5年期满企业以成本价回购,之前所交租金折算成回购款;二是自主建设,政府根据投资程度给予—0元/平米的补贴。 新上项目地方税收贡献奖励 符合“指导目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项目,自纳税起,前两年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予以奖励,后三年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50%予以奖励。在我县地方年税收贡献值在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符合“指导目录”的现代物流项目,且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以上的,自纳税起,前两年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予以奖励,后三年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50%予以奖励。 符合“指导目录”的电子商务项目,经认定年交易额超过万元的,自纳税起五年内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50%予以奖励。 符合“指导目录”的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项目,且实缴注册资本在0万元以上的,自纳税起五年内按其在我县地方税收贡献值的50%予以奖励。 第四章金融支持政策 产业基金支持 对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以大数据、 智慧城市为核心的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业、文化旅游、航空产业、绿色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项目和国家级高科技孵化项目,县政府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优势企业产业升级、规模扩张,支持科技孵化项目产业化、创新项目规模化,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共赢。 设立境内企业上市引导基金,参与拟上市企业的投资。培育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支持金融服务机构为县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股权托管和业务培训,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照其实际提供服务的数量给予补贴。 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企业上市及挂牌支持 鼓励企业在主板上市(含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对落地在我县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从进入上市辅导期开始,每年奖励万元,加上上市后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拟通过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挂牌辅导期内每年奖励20万元,加上挂牌后的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企业因上市(挂牌)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除外),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企业。 上市企业再融资及发债支持 上市公司再融资且用于本地的,2亿元以下(含本数,下同)奖励50万元,2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10万元,最高万元。企业发行债券成功的,按每期债项规 模给予5‰的贴息奖励,每期债项贴息奖励最高万元。 企业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资支持 对重组我县上市公司,或者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县的本地重组方,一次性给予补助万元。对收购本县企业、收购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在兼并重组完成后5年内,对其税收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对兼并重组我县困难企业,按其重组当年承接被重组企业的银行实际贷款额,对重组方给予5%的贴息奖励,最高万元。 第五章新经济发展政策 特别鼓励发展新经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智能制造、大规模定制化生产,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新兴产业和业态,是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要特别予以鼓励。 放宽新经济市场准入。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支持体现新经济特点的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放宽住所登记限制,允许新经济主体利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解决“住所”登记问题。放宽经营范围限制,鼓励新经济主体跨界融合发展。 对销售收入低于万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新经济企业;销售收入万元至2亿元(含)、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的新经济企业,经科技、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研发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万元。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新经济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贴比例。对新经济引领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首席技术专家,每年给予5—30万元财政补贴。 第六章人才政策 引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急需的领军拔尖人才,凡能够引领全市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县创新创业。凡来我县创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全职在我县创新创业,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年内每年按90%予以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来我县创新创业,促进我县新经济发展的,落地1年后分别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给予安家费,落地3年后在我县购买住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 对我县引进的重点产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才,在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时可优先享受我县优质医疗、教育资源。 第七章激励奖励政策 县级各部门向园区引进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五年,每年按引进项目或企业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余额部分的10%,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各乡镇向园区引进的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的余额,五年内全部计入引进乡镇。 个人或县外机构向园区引进投资额度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企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投产当年实现税金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万元。 县级各部门为园区建设和发展争取的项目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安排工作经费,最高限额万元。 入驻园区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按照企业前三年所缴纳的增值税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的1%奖励企业法人或投资人。 第八章附则 对我县产业转型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特大投资项目和税收贡献高、高新技术型、创新成长型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中未涉及的国家、省、市明文规定的政策措施,投资企业同等享受;若优惠政策存在交叉,按照企业自主选择、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本优惠政策中未涉及到的符合国家、省、市鼓励投资指导目录的产业类别,可对应享受省、市的投资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由县人民政府或指定部门负责解释并协调 落实,县政府每季度监督检查项目推进过程中政策落实情况。 本优惠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06 广灵县招商引资人才选聘方案(试行) 为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跨越发展,实现赶超进位,掀起全县招商引资新热潮,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发展战略和县委“”发展思路,加快打造“一门户三基地两长廊”,谱写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富强、宜居、开放、幸福、活力”的广灵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围绕转型发展,紧盯“三个一批”,坚持“招大引强、招新引高”,紧盯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客商、优质企业,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全力推动专业招商、人文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资源招商、自主招商的全民招商格局,发现、选聘、培育一批具备招商资源、具有现代招商意识和现代商务谈判技能的高水平专业招商人才。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纪律、讲规矩; 2、具备一定的招商引资资源或具备相关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3、想干事、能干事,具备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选聘方式 1、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聘一批专业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实施“专业招商,人文招商”。面向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一批招商人员,建立相对稳定、具有广阔视野的专业招商引资队伍,对接“京津冀雄”、辐射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积极“走出去”,力争引进一批发展潜力好的大项目;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的“活名片”作用,用好他们的人脉优势和社会资源,为广灵县招商引资添彩出力。 2、从发展前景好、影响力大的企业中指定一批优秀企业负责人,实施“产业招商,以商招商”。依托“广灵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西大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指定一批优秀企业经理人、实际控股人,加入招商引资队伍,把更多企业推向招商引资主战场,带动一大批上下游企业来广投资,形成供需产业链,谋求共同发展。 3、面向全社会发掘一批具有招商引资资源的人才,实施“自主招商,资源招商”。面向全社会不分地域、不分身份发掘一批具备招商引资资源的人才,鼓励非公职人员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壮大招商引资队伍。 五、奖励办法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形成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对引进项目资金的招商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1、驻外招商组引进项目、非公职人员引进项目,分别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万元)。项目开工后,兑现奖励额的40%;项目建成投产后,兑现奖励额的60%。 2、对新引进的3年内不迁离广灵、在广灵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项目,以广灵县地方税收留成为基数给予引荐人连续3年2%的奖励。 3、引进外资项目投资总额在0万美元及以上,给予引荐人额外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人民币。外资项目投资额以实际到账为准。 4、引进项目属于世界强(以上年度《财富》杂志世界强为准)首次来广灵投资的,给予引荐人额外一次性奖励20万元;属于国内强(以上年度《财富》杂志中国强为准)、国内民营企业强(以上年度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国内民营企业强为准)首次来广灵投资的,给予引荐人额外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引进项目属于掌握核心技术或创新成果的链长单位,且产业链全流程60%落户广灵的,给予引荐人额外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公职人员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或予以职级晋升。 六、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不分地域、不限身份招聘招商引资专业人才。 2、报名。可由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也可自行报名。 3、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4、考察聘用。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发改、工信、招商等相关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提出聘任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后颁发聘书。同时对原有5个招商组人员动态优化。 5、考核试用。派驻外地招商人员工作业绩实行实绩考核,一年内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委人才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全民招商、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深度挖掘全县招商引资人才。 07 广灵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能 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领导组工作安排,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县相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及承接产业转移服务,并根据项目对接需要,随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为驻外招商工作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招商项目内控评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来县招商引资项目从行业准入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发展前景、用地预审、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预审评估,符合相关条件时,及时转入项目落地阶段,交由相关落地实施专班,协调、跟踪、服务项目前期、建设等各项事宜;按期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引资中心,招商服务—。 落地实施保障工作组主要职能: 按照省、市提出“六最”营商环境要求,全面提升我县综合竞争力;对标先进地区,创优服务水平,推进项目落地,让项目投资得到充分保障;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方案、一抓到底的领导联系机制,配设相关产业或项目的落地实施工作专班,认真督办招商引资及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举全县之力,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项目落地实施工作专班,分工业类项目专班,文旅类项目专班,农业类项目专班三个专班,同时还分别确定了专班领导及牵头单位和联系人,确保项目尽早投产达效。 京津冀雄对外招商组主要职能: 围绕县情实际,主要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雄安等地区,重点开展外迁项目的对接工作;发挥我县作为山西省距离北京最近县区的相对优势,拓展合作思路,创新合作方式,扩大我县优势产业招商力度,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