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7/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大同市“三支一扶”招募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山西省年度选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公告》的精神,现就我市年“三支一扶”招募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可录取人数的3倍确定。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3倍,则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由各县人社局电话通知。

二、各县资格复审时间

左云县:6月25日—26日阳高县:6月25日—26日

浑源县:6月25日—26日广灵县:6月26日

天镇县:6月26日大同县:6月25日

上午8:30-:30下午2:30-5:30

三、各县资格复审地点

左云县:左云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左云县电视台二楼东)

阳高县:阳高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汽车站东30米)

浑源县:浑源县人社局

广灵县: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乐街号)4房间

天镇县:新城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大同县:大同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四、各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左云县:李增强

阳高县:尉在化郭庆-

浑源县:武立文

广灵县:张峻峰

天镇县:付卫波

大同县:梁金玉

五、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份;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开具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未发放证明,内容有姓名、性别、专业、入学时间、能否毕业、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情况说明,在年8月底前领取“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时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入选资格。

6、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保留档案机构出具证明。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应届毕业生无户口本原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迁出证明或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8、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和“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参加资格复审。

9、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0、报名岗位要求提供执(职)业资格证书提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报名公告。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6?月?9?日

绛县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年度选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绛县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报考绛县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岗位有笔试成绩未达到招募人数的3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年6月27日-年6月27日 8:00-2:00 4:30-8:00

  资格复审地点: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绛县文体北路)。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以上证书原件必须在9月日前提供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可在原报名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参加资格复审;

  7、非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应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办法

  第一步,访问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网址:(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四步,打印纸质版(A4)。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咨询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9日

垣曲县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年度选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要求,现将垣曲县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报考垣曲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年6月26日—年6月27日8:00—2::30—8:00

资格复审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办公室(垣曲县建设路)。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承诺书,以上证书原件必须在9月日前提供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服务资格);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可在原报名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参加资格复审。

6、《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

7、非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应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办法

第一步,访问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网址:(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四步,打印纸质版(A4)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和军转安置股。

-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5日

河津市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年度选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河津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岗位有笔试成绩人数未达招募人数的3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年6月26日—年6月27日

地点:河津市人社局新大楼3楼西2房(医院路西)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笔试准考证

2.报名登记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并携带经院系盖章的《就业协议书》;非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6.报考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职业资格证的,须由本人写出可以在领取《报到通知书》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的承诺书。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省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年及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参加省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8.非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开始前,应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请广大考生留意河津政府网,及时做好相关准备。

咨询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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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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