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通知 按照《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年11月1日--12月21日。 二、参保对象:城乡居民,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低保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 三、缴费地点:各村村民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到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办理参保缴费(北关社区、西关社区、三庄社区、东台社区、舒惠社区、文华社区)。 四、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制度,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统一缴费标准为元/人,不再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各村(社区)不再收取在校学生的参保费用。 广灵县壶泉镇人民政府 年10月30日 具体以所在村委及社区为准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