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广灵教师招聘公告今日发布,本次招聘54名中小学教师,正在报名啦!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9月18日—年9月23日, 一般公开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9月18日—年9月25日。 报名地点:广灵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大厅,(永乐街1号)。 招聘岗位及待遇 1、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4人。其中高中学段各学科教师11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6人),初中学段各学科教师8人(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名),小学学段各学科教师35人(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4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此类人员无人报名应聘或不达开考比例,相应名额自动纳入同学段学科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使用。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广灵县正式在编中小学教师。 报名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广灵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3.年龄要求为:本科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服务基层岗位) 招聘流程 1、报名 ①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岗位。 ②如实填写《广灵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资格审核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具体专业;教师资格证应与所报考的学科、学段一致,相应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9月18日—年9月23日, 一般公开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年9月18日—年9月25日。 ④报名地点:广灵县人社局一楼政务大厅,(永乐街1号)。 ⑤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可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并负责告知报名考生。 ⑥改报岗位和补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后,报名人员可于年9月30日进行改报,并现场补报名。(改报地点:原报名处)。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2、现场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②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分,综合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各占5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其笔试成绩按应聘岗位本次笔试的最高成绩计分。 笔试后,分学段按学科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广灵县中小学校—学年现行教材。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其中个人成绩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等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公告。 教学能力测试后,分学段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亦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教学能力测试,依加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各学段、学科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的学科,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且总成绩在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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