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北京青春痘医院电话 https://m-mip.39.net/nk/mipso_8740638.html
全国情况

1月2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西藏首例确诊病例),新增重症病例例,新增死亡病例38例(湖北37例、四川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1例,新增疑似病例例。

截至1月29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重症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共有疑似病例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共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5例:香港特别行政区10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例、台湾地区8例。

山西情况

年1月29日0时至24时,山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8例。其中:运城市3例(新绛县2例、夏县1例),长治市2例(潞州区1例、长子县1例),朔州市1例(应县1例),大同市1例(平城区1例),吕梁市1例(离石区1例)。

截至1月29日24时,山西省9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5例。已治愈出院1例(太原市小店区)。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诊断为确诊病例2人。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山西各中院特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太原中院

为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上级法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对疫情防控期间太原市两级法院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2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二、节假日后的工作时间,如需提起诉讼,建议优先使用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太原市两级法院将及时通过网上立案系统予以办理,并建议当事人积极自愿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或者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三、对于上诉案件,当事人可在上诉期内拨打各法院诉讼服务电话进行登记,并在上诉期内用特快专递将上诉状寄送一审法官即可。四、当事人向法院寄送立案材料或者上诉状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包括手机号码)以司法专递送达诉讼费交费通知,当事人按照通知单上的账号、金额及期限,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

五、太原市两级法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询问、听证等诉讼活动均予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六、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如因特殊原因事项必须亲自到法院办理或进行诉讼活动的,请务必做好配戴口罩等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经法院严格检测后方可进入。

七、太原市两级法院2月8日(正月十五)之后的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事项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再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太原市两级法院不安排到法庭现场旁听。

九、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谅解。

十、太原市各法院联系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1月28日

附:

太原市各法院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1

系统登录

访问网站: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或通过以下网址进入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