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年8月-年7月)内,按如下补助标准执行: 1.城区及县城“煤改电”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 2.平原地区农村“煤改电”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 3.城区及县城“煤改气”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 4.平原地区农村“煤改气”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 5.平原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取暖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元/户。 6.平原地区农村维护结构改造 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40元/户。 7.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 市级财政改造一次性改造补助元/平方米。 8.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市级财政改造一次性改造补助45元/平方米,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90元/平方米。 9.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给予每个县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5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 城乡采暖“煤改气”、“煤改电”不仅能解决老百姓取暖问题还能改善生态环境政府有补贴,还不用全花钱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实心事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