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医院哪家好 http://m.39.net/disease/yldt/bjzkbdfyy/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晋卫中医药发〔〕4号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单位: 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8月24日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 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省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工作;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复审工作。 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 第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护照等);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四)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 (五)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及推荐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 (六)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 (七)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由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第十一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统一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取消指导老师指导资格,取消推荐老师推荐资格。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第十三条考核专家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考核程序分为: (一)医术专长陈述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2.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4.有效性。 (二)现场问答 围绕申请者医术专长陈述问答。 (三)诊法技能操作 口述或操作与擅长治疗的病症范围相关的案例题。 (四)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1.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 2.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安全性评估; 3.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风险点考核; 第十五条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如外治技术中无中药的可不进行现场中药辨识。 考核程序分为: (一)医术专长陈述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2.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3.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4.有效性。 (二)现场问答 围绕申请者医术专长陈述问答。 (三)外治技术操作 现场询问与擅长治疗的病症范围相关的病例题并进行模拟操作,对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重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 (四)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1.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 2.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 3.用药禁忌等风险点考核; 4.申报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 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第十六条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内服方药的,增加诊法技能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第十八条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 第十九条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核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第四章考核组织 第二十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工作人员和专家培训,严格考核管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 考核专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中药专业的药师; (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具备副主任医师或副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学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 (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 第二十三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申报的医术专长,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考核专家是参加考核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执业注册 第二十四条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首次注册前应接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条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在本省参加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专长)医师拟在我省申请执业的,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第二十八条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其执业范围、诊疗行为、医疗安全以及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督检査。 第三十条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定期考核要求。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的培训,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并将其培训情况纳入定期考核内容。 第三十二条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书本、网络等)、学术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中医法律法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学技术相关性感染性防控知识;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等内容。培训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继续医学教育视为合格。 1.培训课时达到48学时; 2.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脱产进修三个月以上的; 3.通过自学取得高一级学历的; 4.在公开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 5.每年度参加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活动,取得各类学分累计10分。 第三十三条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三十四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备案、报名考核、山西省中医(专长)医师注册及定期考核管理等系统,要与国家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中医(专长)医师信息更新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五条对违法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自《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不再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实施前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再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暂行办法》实施前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实施后本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开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人员,应当签订《山西省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或指导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在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备案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九条港澳台人员在本省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且指导老师为本省的,可在本省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年8月24日印发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晋卫办中医药函〔〕23号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年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考试中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基地: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和《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卫中医药发〔〕4号)的有关规定,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以下简称“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并拟于12月份进行专家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前,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3.指导老师执业地点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且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前);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4.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地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名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承诺书(见附件8)原件及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5.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自跟师学习时间确定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复印件; 7.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后,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两年后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原件(见附件9)。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原件; 8.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9.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承诺书(见附件8)原件及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原件; 4.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内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见附件10)(由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原件,或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原件(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1);年7月1日后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2); 7.近期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申请人填写申报资料过程中涉及到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中医医疗技术的可参照附件3、附件4规范填写。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每名申请人参加考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二)考核程序。 1.医术专长陈述(限时10分钟)。申请人陈述本人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等。 2.现场问答及诊法技能操作(限时20分钟)。考核专家围绕申请人医术专长进行提问;口述或操作与擅长治疗的病症范围相关的案例题;考核申请人诊法技能、外治技术操作。 3.现场辨识相关中药(根据具体情形增加,原则上为10分钟)。专家在申请者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中随机抽取,考核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安全性评估;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风险点考核;申报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三)考核内容。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以下四类进行考核: 1.内服方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2.外治技术类: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3.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考核程序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10分钟,考核时间为40分钟。 4.治疗方法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诊法技能操作考核10分钟,考核时间为40分钟。 四、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结束后,经综合评议,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为合格的,考核专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范围进行认定。 五、考核报名程序 (一)县级初审(年9月3日—9月30日) 1.申请人向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所在区、县卫计局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登录报名网站( 年 月 日 指导老师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时间 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临床特长 指导老师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一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页由申请人的指导老师填写,第4-5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6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身份证号码:也可填写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编号。 9.跟师学习地点:应具体到跟师学习及临床实践医疗机构。 10.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 11.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2.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需附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材料。 14.指导老师意见:包括对学生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等。 15.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需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6.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附件2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现从事主要职业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医术实践地点 医术实践时间 年月至年月 医术专长 近五年 服务人数 学习途径 自学□ 家传□ 跟师□ 自创□ 医术渊源 个人学习 经历 医术实践 经历 医术专长 综述 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需提供患者真实姓名、住址、电话,以附件形式附后) 本人承诺所填报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个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一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材料二 推 荐 医 师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民族 专业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医师资格证书 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工作单位 推 荐 医 师 意 见 本人承诺推荐内容真实准确。 推荐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第1-2页由申请人填写,第3-4页由推荐医师填写,第5页由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6.文化程度:填写申请人目前所取得的最高学历。 7.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8.医术实践地点:应具体到XX省(区、市)XX市(地、州、盟)XX县(区、旗)XX乡(镇、街道)。 9.医术专长: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 10.近五年服务人数:是指近五年内应用医术专长服务的人数。 11.医术渊源:包括中医医疗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脉络、家族行医记载记录、医籍文献等。 12.个人学习经历:包括文化学习和医术学习经历。 13.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14.推荐医师基本情况:需附推荐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5.推荐医师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姓名、医术专长和推荐理由等。 附件3 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参考)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 内科病 BNX 多寐病 BNP 腹胀满病 BNF 肺系病类 BNX 健忘病 BNP 泄泻病 BNF 咳嗽病 BNX 癫狂病 BNP 暴泻病 BNF 外感咳嗽病 BNX 癫病 BNP 吐血病 BNF 内伤咳嗽病 BNX 狂病 BNP 便血病 BNF 肺痿病 BNX 痫病 BNP 齿衄病 BNF 肺痈病 BNX 昏迷病 BNP 紫癜病 BNF 哮病 BNX 神昏病 BNP 痰饮病 BNF 喘病 BNX 痴呆病 BNP 悬饮病 BNF 暴喘病 BNX 抽搐病 BNP 溢饮病 BNF 肺胀病 BNX 薄厥病 BNP 支饮病 BNF 肺痨病 BNX 卒死病 BNP 脾系病(便秘病) BNF 咯血病 BNP 脾系病类 BNG 肝系病类 BNF 鼻衄病 BNP 胃脘痛病 BNG 胁痛病 BNF 失音病 BNP 胃痞病 BNG 黄疸病 BNF 肺衰病 BNP 吐酸病 BNG 阴黄病 BNX 心系病类 BNP 反胃病 BNG 阳黄病 BNX 心悸病 BNP 呕吐病 BNG 急黄病 BNX 惊悸病 BNP 暴吐病 BNG 萎黄病 BNX 怔忡病 BNP 呃逆病 BNG 积聚病 BNX 胸痹心痛病 BNP 嘈杂病 BNG 积病 BNX 卒心痛病 BNP 噎膈病 BNG 聚病 BNX 心衰病 BNP 腹痛病 BNG 臌胀病 BNX 不寐病 BNP 卒腹痛病 BNG 水臌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G 气臌病 BNS 气淋病 BNW 暑温病 BNG 血臌病 BNS 血淋病 BNW 冒暑病 BNG 虫臌病 BNS 膏淋病 BNW 暑秽病 BNG 头痛病 BNS 劳淋病 BNW 中暑病 BNG 头风病 BNS 乳糜尿病 BNW 湿温病 BNG 眩晕病 BNS 尿浊病 BNW 湿阻病 BNG 中风病 BNS 尿血病 BNW 伏暑病 BNG 痉病 BNS 遗尿病 BNW 秋燥病 BNG 厥病 BNS 癃闭病 BNW 温燥病 BNG 气厥病 BNS 关格病 BNW 凉燥病 BNG 血厥病 BNS 肾衰病 BNW 大头瘟病 BNG 痰厥病 BNS 腰痛病 BNW 烂喉痧病 BNG 食厥病 BNS 遗精病 BNW 疫毒痢病 BNG 寒厥病 BNS 梦遗病 BNW 太阳病 BNG 热厥病 BNS 滑精病 BNW 少阳病 BNG 郁病 BNS 早泄病 BNW 阳明病 BNG 瘿病 BNS 阳萎病 BNW 太阴病 BNG 气瘿病 BNS 耳鸣、耳聋病 BNW 少阴病 BNG 肉瘿病 BNS 耳鸣病 BNW 厥阴病 BNG 瘿痈病 BNS 耳聋病 BNW 外感热病(痢疾病) BNG 胆胀病 BNW 外感热病类 BNW 外感热病(疟疾病) BNS 肾系病类 BNW 感冒病 BNW 外感热病(霍乱病) BNS 水肿病 BNW 时行感冒病 BNC 虫病类 BNS 阳水病 BNW 外感高热病 BNC 虫病(蛔虫病) BNS 阴水病 BNW 风温病 BNC 虫病(绦虫病) BNS 热淋病 BNW 风温肺热病 BNC 虫病(钩虫病) BNS 石淋病 BNW 春温病 BNC 虫病(蛲虫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NC 虫病(姜片虫病) BNV 脱病 BWC 丹毒病 BNC 虫病(血吸虫病) BNV 闭病 BWC 发病 BNC 虫病(丝虫病) BNV 肥胖病 BWC 锁喉痈病 BNC 虫病(囊虫病) BNV 中毒病 BWC 臀痈病 BNL 内科瘤病类 BNV 内科其他病(脚气病) BWC 腓腨发病 BNL 内科瘤病 BW 外科病 BWC 手发背病 BNA 内科癌病类 BWC 疮疡病类 BWC 足发背病 BNA 内科癌病 BWC 疖病 BWC 有头疽病 BNV 内科其他病类 BWC 暑疖病 BWC 脑疽病 BNV 内伤发热病 BWC 石疖病 BWC 发背疽病 BNV 虚劳病 BWC 软疖病 BWC 膻中疽病 BNV 痿病 BWC 蝼蛄疖病 BWC 少腹疽病 BNV 汗病 BWC 颜面疔疮病 BWC 发颐病 BNV 自汗病 BWC 手足疔疮病 BWC 流注病 BNV 盗汗病 BWC 蛇眼疔病 BWC 无头疽病 BNV 痛风病 BWC 蛇头疔病 BWC 附骨疽病 BNV 消渴病 BWC 蛇腹疔病 BWC 环跳疽病 BNV 风湿痹病 BWC 托盘疔病 BWC 腓腨疽病 BNV 痹尪病 BWC 足底疔病 BWC 走黄病 BNV 骨痹病 BWC 红丝疔病 BWC 内陷病 BNV 肌痹病 BWC 烂疔病 BWC 瘰疬病 BNV 面痛病 BWC 疫疔病 BWC 流痰病 BNV 面瘫病 BWC 痈病 BWC 臁疮病 BNV 颤病 BWC 肘痈病 BWC 褥疮病 BNV 急风病 BWC 脐痈病 BWC 脱疽病 BNV 厥脱病 BWC 腘窝痈病 BWC 青蛇毒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WC 股肿病 BWP 热疮病 BWP 瘾疹病 BWC 痰毒病 BWP 蛇串疮病 BWP 土风疮病 BWC 颈痈病 BWP 疣病 BWP 摄领疮病 BWC 腋痈病 BWP 扁瘊病 BWP 风瘙痒病 BWC 胯腹痈病 BWP 疣目病 BWP 风热疮病 BWR 乳房病类 BWP 鼠乳病 BWP 紫癜风病 BWR 乳头破碎病 BWP 黄水疮病 BWP 白庀病 BWR 乳痈病 BWP 登豆疮病 BWP 天疱疮病 BWR 乳发病 BWP 癣病 BWP 面游风病 BWR 乳痨病 BWP 白秃疮病 BWP 粉刺病 BWR 乳癖病 BWP 肥疮病 BWP 酒齄鼻病 BWR 乳疬病 BWP 鹅掌风病 BWP 油风病 BWR 乳漏病 BWP 脚湿气病 BWP 猫眼疮病 BWR 乳衄病 BWP 灰指(趾)甲病 BWP 瓜藤缠病 BWR 乳核病 BWP 圆癣病 BWP 红蝴蝶疮病 BWR 乳疽病 BWP 紫白癜风病 BWP 皮痹病 BWR 粉刺性乳痈病 BWP 湿疮病 BWP 狐惑病 BWN 男性前阴病类 BWP 奶癣病 BWP 流皮漏病 BWN 子痈病 BWP 旋耳疮病 BWP 白驳风病 BWN 子痰病 BWP 窝疮病 BWP 黧黑斑病 BWN 囊痈病 BWP 脐疮病 BWP 蟹足肿病 BWN 脱囊病 BWP 乳头风病 BWP 皮肤病(麻风病) BWN 阴茎痰核病 BWP 肾囊风病 BWP 皮肤病(疥疮病) BWN 血精病 BWP 四弯风病 BWP 皮肤病(鸡眼病) BWN 精浊病 BWP 火赤疮病 BWP 皮肤病(胼胝病) BWN 精癃病 BWP 顽湿聚结病 BWP 皮肤病(淋病) BWP 皮肤病类 BWP 药毒病 BWP 皮肤病(梅毒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WG 肛肠病类 BWA 茧唇病 BFY 月经先期病 BWG 悬珠痔病 BWA 失荣病 BFY 月经后期病 BWG 息肉痔病 BWA 乳癌病 BFY 月经先后无定期病 BWG 肛裂病 BWA 肾癌翻花病 BFY 月经过多病 BWG 肛痈病 BWA 锁肛痔病 BFY 月经过少病 BWG 肛漏病 BWV 外科其他病类 BFY 经期延长病 BWG 脱肛病 BWV 疝气病 BFY70 痛经病 BWG 肛门湿疡病 BWV 水疝病 BFY 经间期出血病 BWG 肛肠病(痔病) BWV 狐疝病 BFY 闭经病 BWG 肛肠病(内痔病) BWV 肠痈病 BFY 崩漏病 BWG 肛肠病(外痔病) BWV 外科其他病 (水火烫伤病) BFY 经行乳房胀痛病 BWG 肛肠病(混合痔病) BWV 外科其他病(冻疮病) BFY 经行发热病 BWL 外科瘤瘤类 BWV 外科其他病 (破伤风病) BFY 经行头痛病 BWL 气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毒虫咬伤病) BFY 经行眩晕病 BWL 血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毒蛇咬伤病) BFY 经行身痛病 BWL 肉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蜈蚣螫伤病) BFY 经行口糜病 BWL 筋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蜂螫伤病) BFY 经行风疹块病 BWL 骨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蝎螫伤病) BFY 经行吐衄病 BWL 脂瘤病 BWV 外科其他病 (狗咬伤病) BFY 经行泄泻病 BWA 外科癌病类 BF 妇科病 BFY 经行浮肿病 BWA 石瘿病 BFY 月经病类 BFY 经行情志异常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FY 绝经前后诸病 BFC 产后血晕病 BFZ 阴挺病 BFD 带下病类 BFC 产后血崩病 BFZ 脏躁病 BFD 带下病 BFC 产后痉病 BFZ 不孕病 BFR 妊娠病类 BFC 产后腹痛病 BFZ 阴痒病 BFR 妊娠恶阻病 BFC 产后恶露不绝病 BFZ 阴疮病 BFR 妊娠腹痛病 BFC 产后恶露不下病 BFZ 阴吹病 BFR 胎漏病 BFC 产后大便难病 BFZ 热入血室病 BFR 胎动不安病 BFC 产后遗粪病 BE 儿科病 BFR 滑胎病 BFC 产后发热病 BEX 新生儿病类 BFR 堕胎病 BFC 产后感染发热病 BEX 胎黄病 BFR 小产病 BFC 产后汗病 BEX 赤游丹病 BFR 胎萎不长病 BFC 产后自汗、盗汗病 BEX 脐风病 BFR 胎死不下病 BFC 产后身痛病 BEX 脐湿病 BFR 子烦病 BFC 产后缺乳病 BEX 脐血病 BFR 子肿病 BFC 产后乳汁自出病 BEX 脐突病 BFR 子满病 BFC 产后小便不通病 BES 儿科时行病类 BFR 子晕病 BFC 产后小便频数病 BES 小儿感冒病 BFR 子痫病 BFC 产后小便淋沥病 BES 奶麻病 BFR 子悬病 BFC 产后尿血病 BES 风痧病 BFR 子瘖病 BFC 产后遗尿病 BES 丹痧病 BFR 子嗽病 BFC 交肠病 BES 痄腮病 BFR 子淋病 BFL 妇科瘤病类 BES 顿咳病 BFR 转胞病 BFL 妇科瘤病 BES 软脚瘟病 BFR 难产病 BFA 妇科癌病类 BES 小儿疫毒痢病 BFR 胞衣不下病 BFA 妇科癌病 BES 夏疰病 BFR 孕痈病 BFZ 妇科其他病类 BES 夏季热病 BFC 产后病类 BFZ 癥瘕病 BES 儿科时行病(麻疹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ES 儿科时行病 (水痘病) BEZ 五迟、五软病 BEL 儿科瘤病类 BES 儿科时行病 (白喉病) BEZ 佝偻病 BEL 儿科瘤病 BEZ 儿科杂病类 BEZ 小儿痿病 BEA 儿科癌病类 BEZ 小儿咳嗽病 BEZ 五硬病 BEA 儿科癌病 BEZ 肺炎喘嗽病 BEZ 解颅病 BY 眼科病 BEZ 哮喘病 BEZ 尿频病 BYB 胞睑病类 BEZ 鹅口疮病 BEZ 小儿遗尿病 BYB 针眼病 BEZ 小儿口疮病 BEZ 小儿水肿病 BYB 胞生痰核病 BEZ 小儿乳蛾病 BEZ 夜啼病 BYB 椒疮病 BEZ 厌食病 BEZ 小儿紫癜病 BYB 沙眼病 BEZ 积滞病 BEZ 小儿汗病 BYB 粟疮病 BEZ 疳病 BEC 儿科虫病 BYB 睑弦赤烂病 BEZ 小儿呕吐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蛔虫病) BYB 风赤疮痍病 BEZ 小儿腹痛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绦虫病) BYB 胞肿如桃病 BEZ 小儿泄泻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钩虫病) BYB 胞虚如球病 BEZ 小儿脱肛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蛲虫病) BYB 上胞下垂病 BEZ 小儿痫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姜片虫病) BYB 胞轮振跳病 BEZ 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血吸虫病) BYB 目劄病 BEZ 急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丝虫病) BYB 睑内结石病 BEZ 慢惊风病 BEC 儿科虫病 (小儿囊虫病) BYB 眼丹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YB 胞睑外翻病 BYH 凝脂翳病 BYW 异物入目病 BYB 胞肉粘轮病 BYH 黄液上冲病 BYW 振胞瘀痛病 BYB 倒睫卷毛病 BYH 蟹睛病 BYW 物损真睛病 BYZ 眦病类 BYH 混睛障病 BYW 惊震内障病 BYZ 冷泪病 BYH 风轮赤豆病 BYW 撞击伤目病 BYZ 无时冷泪病 BYH 白膜侵睛病 BYW 外伤眼病 (电光伤目病) BYZ 迎风冷泪病 BYH 赤膜下垂病 BYW 外伤眼病 (酸碱伤目病) BYZ 漏睛病 BYH 血翳包睛病 BYW 外伤眼病 (热烫伤目病) BYZ 漏睛疮病 BYH 宿翳病 BYL 眼科瘤病类 BYZ 赤脉传睛病 BYT 瞳神病类 BYL 眼科瘤病 BYZ 胬肉攀睛病 BYT 瞳神紧小病 BYA 眼科癌病类 BYM 白睛病类 BYT 瞳神干缺病 BYA 眼科癌病 BYM 暴风客热病 BYT 绿风内障病 BYV 眼科其他病类 BYM 天行赤眼病 BYT 青风内障病 BYV 疳积上目病 BYM 天行赤眼暴翳病 BYT 圆翳内障病 BYV 目偏视病 BYM 金疳病 BYT 胎患内障病 BYV 辘轳转关病 BYM 火疳病 BYT 云雾移睛病 BYV 眉棱骨痛病 BYM 白睛青蓝病 BYT 暴盲病 BYV 鹘眼凝睛病 BYM 白涩病 BYT 视瞻昏渺病 BYV 突起睛高病 BYM 白睛溢血病 BYT 青盲病 BYV 神水将枯病 BYM 时复病 BYT 高风雀目病 BYV 目痒病 BYH 黑睛病类 BYT 视直如曲病 BYV 眼科其他病(近视病) BYH 聚星障病 BYT 血灌瞳神病 BYV 眼科其他病(远视病) BYH 花翳白陷病 BYW 外伤眼病类 BYV 眼科其他病(老视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R 耳鼻喉科病 BRB 鼻鼽病 BRK 牙痈病 BRE 耳病类 BRB 鼻渊病 BRK 牙齩痈病 BRE 耳疖病 BRB 鼻息肉病 BRK 牙宣病 BRE 耳疮病 BRB 鼻损伤病 BRK 飞扬喉病 BRE 耳壳流痰病 BRB 异物入鼻病 BRK 口疮病 BRE 断耳疮病 BRY 咽喉病类 BRK 口糜病 BRE 耳胀、耳闭病 BRY 乳蛾病 BRK 唇风病 BRE 耳胀病 BRY 急乳蛾病 BRK 骨槽风病 BRE 耳闭病 BRY 慢乳蛾病 BRK 口齿病(龋齿病) BRE 脓耳病 BRY 喉痹病 BRL 耳鼻喉瘤病类 BRE 暴聋病 BRY 急喉痹病 BRL 口舌痰包病 BRE 久聋病 BRY 慢喉痹病 BRL 喉瘤病 BRE 耳眩晕病 BRY 喉痈病 BRL 耳蕈病 BRE 异物入耳病 BRY 喉关痈病 BRA 耳鼻喉癌病类 BRE 耵耳病 BRY 里喉痈病 BRA 咽喉菌病 BRE 聋哑病 BRY 颌下痈病 BRA 咽菌病 BRE 耳根毒病 BRY 上颚痈病 BRA 喉菌病 BRE 脓耳口眼?斜病 BRY 喉癣病 BRA 耳鼻喉癌病(舌癌病) BRE 黄耳伤寒病 BRY 喉瘖病 BG 骨伤科病 BRB 鼻病类 BRY 急喉瘖病 BGG 骨折病类 BRB 鼻疔病 BRY 慢喉瘖病 BGG 骨折病 BRB 鼻疳病 BRY 急喉风病 BGT 脱位病类 BRB 鼻塞病 BRY 梅核气病 BGT 脱位病 BRB 伤风鼻塞病 BRY 异物梗喉病 BGS 伤筋病类 BRB 鼻窒病 BRK 口齿病类 BGS 伤筋病 BRB 鼻槁病 BRK 牙痛病 BGS 落枕病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代码 中医疾病 分类名称 BGS 漏肩风病 BGU 损伤内证病类 BGU 头部内伤病 BGU 胸部内伤病 BGU 腹部内伤病 BGU 损伤出血病 BGU 损伤疼痛病 BGU 伤后发热病 BGU 损伤昏厥病 BGU 伤后癃闭病 BGU 损伤痿软麻木病 BGU 损伤眩晕病 BGU 损伤喘咳病 BGC 创伤病类 BGC 创伤病 BGL 骨伤科瘤病类 BGL 骨伤科瘤病 其它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参考)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针刺类技术 毫针技术、头针技术、耳针技术、腹针技术、眼针技术、手针技术、腕踝针技术、三棱针技术、皮内针技术、火针技术、皮肤针(梅花针)技术、芒针技术、鍉针技术、穴位注射技术、埋线技术、平衡针技术、醒脑开窍技术、靳三针技术、浮针技术、贺氏三通技术、电针技术、针刺麻醉技术、鼻针技术、口唇针技术、子午流注技术、灵龟八法技术、飞腾八法技术 灸类技术 麦粒灸技术、隔物灸技术、悬灸技术、三伏天灸技术、天灸技术、温针灸技术、热敏灸技术、雷火灸技术 刮痧类技术 刮痧技术、撮痧技术、放痧技术 拔罐类技术 拔罐(留罐、闪罐、走罐)技术、药罐技术、针罐技术、刺络拔罐技术、刮痧拔罐技术 中医微创类技术 针刀技术、带刃针技术、水针刀技术、钩针技术、刃针技术、长圆针技术、拨针技术、铍针技术 推拿类技术 皮部经筋推拿技术、脏腑推拿技术、关节运动推拿技术、关节调整推拿技术、经穴推拿技术、导引技术、小儿推拿技术、器物辅助推拿技术、耳鼻喉擒拿技术、膏摩技术 敷熨熏浴类技术 穴位敷贴技术、中药热熨敷技术、中药冷敷技术、中药湿敷技术、中药熏蒸技术、中药泡洗技术、中药淋洗技术 骨伤类技术 理筋技术、脱位整复技术、骨折整复技术、夹板固定技术、石膏固定技术、骨外固定支架技术、牵引技术、练功康复技术 肛肠类技术 挂线技术、枯痔技术、痔结扎技术、中药灌肠技术、注射固脱技术 其他类技术 砭石治疗技术、蜂针治疗技术、中药点蚀技术、经穴电疗技术、经穴超声治疗技术、经穴磁疗技术、经穴光疗技术、揉抓排乳技术、火针洞式引流技术、脐疗技术、药线(捻)引流技术、烙法技术、啄法技术、割治技术 附件4 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申报资料一览表 (师承学习人员) 报名序号:S□□□□□□□□□□□□□ 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申报中医疾病类别 □内服方药 □外治技术 □内服方药为主,外治技术为辅 □外治技术为主,内服方药为辅 治疗中医疾病 具体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县区审核时填写)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有□无 页码号 1-8 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无 页码号 三、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有□无 页码号 四、指导老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指导老师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 □有□无 页码号 五、两名推荐医师身份证明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名推荐医师承诺书原件 □有□无 页码号 六、经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复印件、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三年后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 □有□无 页码号 七、专长综述提纲具体内容(综述及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附后) 页码号 1.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描述 □有 □无 2.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描述 □有 □无 3.医术安全性描述 □有 □无 4.医术有效性描述 □有 □无 八、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以附件形式附后) □有□无 页码号 九、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跟师月记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 □有□无 页码号 本人对以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自愿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指印): 年月日 材料交接记录 报送人 日期 接收人 日期 县级初审 市级复审 省级审核 填表说明 1.本表格由申请人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基本信息”由申请人填写,“提交材料目录”及“报名序号”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填写。 2.报名序号编号规则为:第1位为考核分类代码(师承学习类为“S”,多年实践类为“D”),2-5位为年度代码,6-11位为县区行政区划代码,12-14位为报名序号。一人一号。 3.后附材料自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起,由申请人在每页材料右下角标注页码,起始页码号为9。 4.相关材料均为A4纸打印或复印。 附件5 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申报资料一览表 (多年实践人员) 报名序号:D□□□□□□□□□□□□□ 基本信息(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申报中医疾病类别 □内服方药 □外治技术 □内服方药为主,外治技术为辅 □外治技术为主,内服方药为辅 治疗中医疾病 具体名称 提交材料目录(县区审核时填写)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有□无 页码号 1-6 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无 页码号 三、两名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名推荐医师承诺书原件 □有□无 页码号 四、专长综述提纲具体内容(综述及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附后) 页码号 1.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 □有 □无 2.医术专长适应症或适用范围描述 □有 □无 3.医术安全性描述 □有 □无 4.医术有效性描述 □有 □无 五、中医医术渊源说明(说明及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附后) 页码号 1.接触中医时间及途径描述 □有 □无 2.学习或掌握的中医典籍 □有 □无 六、中医医术渊源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附后) □有□无 页码号 七、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以附件形式附后) □有□无 页码号 八、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 □有□无 页码号 或患者推荐 □有□无 页码号 本人对以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自愿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指印): 年月日 材料交接记录 报送人 日期 接收人 日期 县级初审 市级复审 省级审核 填表说明 1.本表格由申请人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基本信息”由申请人填写,“提交材料目录”及“报名序号”由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填写。 2.报名序号编号规则为:第1位为考核分类代码(师承学习类为“S”,多年实践类为“D”),2-5位为年度代码,6-11位为县区行政区划代码,12-14位为报名序号。一人一号。 3.后附材料自两名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名推荐医师承诺书原件起,由申请人在每页材料右下角标注页码,起始页码号为7。 4.相关材料均为A4纸打印或复印。 附件6 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 (师承学习人员)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序号 申报人信息 指导老师 推荐医师信息 报名 序号 姓名 中医医术专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职称或工作时间 第一执业单位及科室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注:中医医术专长的具体填写格式为:内服方药类(病类或病名)、外治技术类(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病类或病名)、或者两者的组合。 附件7 山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 (多年实践人员)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序号 申报人信息 推荐医师信息 报名 序号 姓名 中医医术专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姓名 职称或工作时间 第一执业单位及科室 身份证号码 1 2 3 4 5 注:中医医术专长的具体填写格式为:内服方药类(病类或病名)、外治技术类(技术类别或技术名称+病类或病名)、或者两者的组合。 附件8 推荐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本人现从事XX专业,了解(申请人姓名)专业特长及五年期以上的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或连续跟师学习)情况,推荐其申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建议考核专长为: (XX技术治疗XX疾病)专长。 二、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有充分的了解。 三、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推荐医师:(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附件9 继续跟师学习证明 申请人于XX年XX月与指导老师签订跟师学习合同并公证,至XX年XX月跟师三年期满。 并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继续跟随指导老师学习满两年。 特此证明。 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附件10 多年实践人员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在山西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至年月日已满五年。 特此证明。 出具证明的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患者推荐证明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家庭详细住址 所患疾病 就诊信息获取途径 □广告□介绍□慕名□其他 就诊时间 年月日 所患疾病的基本情况及诊治经过(简要写明患病时间、诊疗过程、治疗效果等) 患者诊疗资料(包括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辅助检查结果等,或对本人所患疾病、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等的详细描述,以附件形式附后) 推荐意见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在山西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单位或居家)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至年月日已满五年。本人愿为其作出证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推荐人签字(手印): 年月日 注:该证明用于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请如实填写。 附件12 多年实践人员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指导老师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在山西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人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 特此证明。 出具证明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附件13 山西省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 市别 县区 代码 1 太原市 市辖区 141 2 小店区 145 3 迎泽区 146 4 杏花岭区 147 5 尖草坪区 148 6 万柏林区 149 7 晋源区 8 清徐县 141 9 阳曲县 142 10 娄烦县 143 11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171 12 古交市 181 13 大同市 市辖区 141 14 城区 15 矿区 143 16 南郊区 211 17 新荣区 212 18 阳高县 221 19 天镇县 222 20 广灵县 223 21 灵丘县 224 22 浑源县 225 23 左云县 226 24 大同县 227 25 山西大同经济开发区 271 26 阳泉市 市辖区 301 27 城区 302 28 矿区 303 29 郊区 311 30 平定县 321 31 盂县 322 32 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 371 33 长治市 市辖区 401 34 城区 402 35 郊区 411 36 长治县 421 37 襄垣县 423 38 屯留县 424 39 平顺县 425 40 黎城县 426 41 壶关县 427 42 长子县 428 43 武乡县 429 44 沁县 430 45 沁源县 431 46 山西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71 47 潞城市 481 48 晋城市 市辖区 141 49 城区 142 50 沁水县 521 51 阳城县 522 52 陵川县 524 53 泽州县 525 54 高平市 581 55 朔州市 市辖区 141 56 朔城区 142 57 平鲁区 143 58 山阴县 621 59 应县 622 60 右玉县 623 61 怀仁县 624 62 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 671 63 晋中市 市辖区 141 64 榆次区 142 65 榆社县 141 66 左权县 142 67 和顺县 143 68 昔阳县 144 69 寿阳县 145 70 太谷县 146 71 祁县 147 72 平遥县 148 73 灵石县 149 74 介休市 781 75 运城市 市辖区 141 76 盐湖区 142 77 临猗县 821 78 万荣县 822 79 闻喜县 823 80 稷山县 824 81 新绛县 825 82 绛县 826 83 垣曲县 827 84 夏县 828 85 平陆县 829 86 芮城县 830 87 永济市 881 88 河津市 882 89 忻州市 市辖区 901 90 忻府区 902 91 定襄县 921 92 五台县 922 93 代县 923 94 繁峙县 924 95 宁武县 925 96 静乐县 926 97 神池县 927 98 五寨县 928 99 岢岚县 929 河曲县 930 保德县 931 偏关县 932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971 原平市 981 临汾市 市辖区 141 尧都区 142 曲沃县 141 翼城县 141 襄汾县 141 洪洞县 144 古县 145 安泽县 146 浮山县 147 吉县 148 乡宁县 149 大宁县 141 隰县 141 永和县 142 蒲县 143 汾西县 144 侯马市 141 霍州市 142 吕梁市 市辖区 141 离石区 142 文水县 141 交城县 142 兴县 143 临县 144 柳林县 145 石楼县 146 岚县 147 方山县 148 中阳县 149 交口县 141 孝义市 141 汾阳市 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