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环保职责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和秸秆利用工作的思想认识,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作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措施,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做好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管控工作,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奠定坚实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农业、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职责、形成合力、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各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要求,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和以乡(镇)为主、村落实的防控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全天候监控,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火情处置机制、信息上报机制,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及时扑灭。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禁烧巡查监管,各乡镇和农业、林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科学组织执法力量,依法依规严格巡查检查,形成严禁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秸秆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等管控秸秆焚烧不力的,从严处理、从严问责。 四、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北京白癜风专科治疗医院白癜风哪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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