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灵县医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解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招聘计划和方案,决定面向社会,为广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本次拟为广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40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广灵县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2、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5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广灵县的“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16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需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如此类人员不达规定报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相应计划名额自动转入相应普通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差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为满足招聘需求,对无人应聘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岗位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医务人员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执业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7、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它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各学科的专业参照《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凡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者,不能报考。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为在广灵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非在广灵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4)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广灵县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5)特岗农技人员。 (6)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5号)“‘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或其他执照)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广灵县辖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按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以上现役军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均以年12月底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录取指纹,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2)应聘者须填写《广灵县年公开招聘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请应聘者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提交(同时提供电子版)。 (3)报名时间:年12月6日—年12月12日(周六、日休息)。 (4)报名地点: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政务大厅,广灵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永乐街1号)。 (5)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6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2:1的,要减少岗位计划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2:1,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 2、诚信承诺。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按要求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3、准考证领取 |